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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文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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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九纹龙史某居然嫖娼?我们该如何读水浒?



读懂九纹龙史某嫖娼一案是个好测试。

著名文学批评家金圣叹批评《水浒传》的普通读者:“今人不会看书,往往将书容易混帐过去,于是古人书中所有得意处,不得意处,转笔处,难转笔处,趁水生波处,翻空出奇处,不得不补处,不得不省处,顺添在后处,倒插在前处,无数方法,无数筋节,悉付之于茫然不知,而仅仅粗记前后事迹,是否成败,以助其酒前茶后,雄谭快笑之旗鼓。

简单翻译一下金圣叹这话,他的意思是在批评很多人看书不去看作者纵横跌宕的文笔结构,偏偏喜好挖掘故事里的八卦内涵,比如“晁盖是不是至死是处男”、“武松到底想不想睡他嫂”、“林冲的性格是不是中产阶层的典型”、“杨志为什么能够越挫越勇”……

金圣叹鄙视的看书方式其实就是我这种,而且我不仅这么看,还把心得写出来分享交流。

金圣叹是文学批评大家,其批评“水浒”确有其独到之处,但他也借阮小七的话说,“人生一世,草生一秋”,人生短短,晚上睡眠占近一半,童年及老迈时光又去几十年,“中间仅仅三十五年,而风雨占之,疾病占之,忧虑占之,饥寒又占之”,所以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他可以接受书中好汉们追求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低俗生活理想,却接受不了一般的读者以八卦的心态阅读名著呢?

更何况《水浒传》这样的“通俗”文学作品的阅读门槛可不低,有时间愿意看的就已经很难得;更何况作者写小说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大众娱情悦性,甚至是教育学习,因此才有人说“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

至于我们这种普通读者该以何种八卦心态阅读名著呢,《金瓶梅》序言里说得好,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也。

身为一名老色批中的菩萨君子,读《水浒传》的正确姿势应该从九纹龙史某的嫖娼大案开始。

史某是梁山108个猛人中第一个出场的角色,此人出场时仅十八九岁,但却是鲁达最为敬佩的忘年之交。

自打和鲁达在渭州分别,鲁达逃亡江湖,然后便做了和尚,二人再次相见已是在瓦罐寺附近了。

在史某的帮助下,鲁达吃饱了肚子,俩人合力斗杀了崔道成和邱小乙。

这个时候的史某却提出了要去少华山落草的计划,不知道有没有读者感到奇怪。

在当初,神机军师朱武邀请他来做少华山的“扛把子”时,他却严厉拒绝了,而且用词极度不客气:“我是个清白好汉,如何肯把父母遗体来点污了!你劝我落草,再也休题。”

因为如此,带着“讨个出身,求半世快乐”目标的史某离开了朱武等人去投奔师父王进,并在渭州相识了鲁达,直到再次相遇。

从鲁达逃亡江湖落发为僧的时间轴来看,至多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史某放弃了“清白好汉”的理想呢?

史某向再次相遇的鲁达解释自己为什么打劫,他说因为找不到王进,“回到北京住了几时,盘缠使尽,以此来在这里寻些盘缠。”

这个时候的史某已经因为没钱而沦落到了打劫,可是不要忘了,他离开老家和少华山时是带了不少钱在身上的,要不然也不可能随手就给了鲁达十两银子帮助金翠莲。

那么问题来了,他的钱到底花哪去了呢?

好汉都爱喝酒吃肉,可这能花几个钱啊?

不过是在“北京住了几时”,便把“盘缠使尽”,难道是在北京发生了什么事?

不要提到“北京”就兴奋,这回史某的故事其实跟北京没啥关系,他的财务亏空很可能从去北京前就落下了。




作者在这里埋了一个非常深远的伏笔,直到小说的第六十八回才揭晓,原来史进还在东平府待过,并且结识了一个失足女李某兰。

结果宋江要攻打东平府,史某主动提出要埋伏在城里做内应,落脚地就是李某兰家。

史某是朝廷通缉的要犯,脑袋很值钱的,这得多么信任才会选择这个落脚点啊。

用史某的话来说就是“往来情熟”,就算史某年轻帅气招女孩子喜欢,可人家毕竟是做生意的,那种地方得花多少钱才能达到“情熟”的地步啊。

然而,史某最大的麻烦是实名嫖娼,或许是真的达到了“情熟”的地步了吧,也或许是因为史某的人生第一次就是在那里交待的,第一次,无论跟谁,总是那么的特别。

到底是年轻人啊,以为学会自行车就是老司机了,居然会认为自己跟这种人所谓的“情熟”就能生死相托。

史某这一步使的劲实在太大了,对方明明白白知道他的身份,也明明白白知道他想来干什么,李某兰陷入了深深地沉思之中。

在吴用得知这件事后,他对宋江说:“兄长欠些主张,若吴某在此,决不教去。从来娼妓之家,迎新送旧,陷了多少好人。更兼水性无定,纵有恩情,也难出虔婆之手。此人今去必然吃亏!”

我倒奇怪,吴用对这种事咋这么了解?

果不出所料,史某被举报擒获了。

为什么“黄赌毒”要把“黄”放在最前,因为它的祸害最普遍,所以强烈提醒各位老色批:君子好色,取之有道。

史某在李某兰这里,不仅花光了自己的钱,结束了自己的处男身,还交出了自己的心。

可以想见,在史某人生中如此重要的时刻沾染上这样的爱好,对方又是这样的一种人品,怎么可能会学好?



可倘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史某依然可谓品行正常的人物。

没错,他是嫖娼了,还嫖出了感情。

一个二十出头的精壮小伙子,这事干得的确不够取之有道。

《水浒传》里好色之徒其实不少,他没有像董平一样强娶,也没有像王英一样强抢;没有像镇关西一样强骗对方倒贴,也没有像西门庆一样背着老婆出去PUA;没有像经纪人李固一样偷老板卢俊义的财色,也没有像张文远一样挖同事宋江的墙脚。

如果换在今天,史某的行为是宁可违法也不去缺德。

和某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相比,史某实在是个坦坦荡荡的小司机。

有一种笑话叫作满大街的西门庆批评嫖娼的王三官小小年纪不学好,还有一种笑话叫作满大街的宋江觉得自己是个不近女色的好汉。

在《水浒传》的第三十二回,矮脚虎王英想要占了刘高的老婆做押寨夫人,宋江劝阻道:“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

若是这个价值观,宋江自己干的那些事就挺让人耻笑。

宋江和阎婆惜是什么关系?

也就是镇关西和金翠莲的关系。

说直白一点就是买卖关系,宋江也承认“又不是父母匹配的妻室”,因此在听闻阎婆惜跟自己的同事张文远有染时并不介意。

尽管就是一场长期饭票的交易,可他还是在“初时夜夜与婆惜一处歇卧”。

后来渐渐来得少了,是什么原因呢?

小说里解释说,“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

起初每晚都来找婆惜打扑克的宋江,怎么会“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呢?

大家要正确理解这句话,这不是说宋江对女人没兴趣,而是不会哄女人,也懒得哄女人。

奇怪得很,凡是有好汉投奔他,他可以做到整日追陪毫无厌倦,但却懒得在女人身上下功夫。

那阎婆惜又正值青春年少,原本就是为了找个长期饭票,刚开始时当然是主动温柔搞好服务。

可少女毕竟是少女,哪有不渴望宠爱的。

巧得很,宋江的同事张文远长得风流俊俏又会哄女人,于是婆惜的心再也不恋宋江。

至此,俩人才开始了冷战。

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明明是自己维护不好批发的生意被冷落,却嘲笑在女人身上用心的男人不是好汉。

色字头上其实是面镜,倘若以男女平等的情爱标准,莫说是西门庆和宋江,有多少人的婚配有资格嘲笑史某和李某兰的肮脏呢?

这期分享一部金圣叹点评本的《水浒传》电子书,清晰度一般,不喜欢不要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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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10-23 10:37 發表評論
一代文嚎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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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46樓(狂射一夜) 的帖子

这些事本来就容易引起兴趣而已
TOP Posted: 10-27 15:56 #1樓 引用 |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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